B/L(提单)
承运人签发的关键海运单据,作为货物的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以及货物的所有权凭证。
承运人签发的关键海运单据,作为货物的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以及货物的所有权凭证。
两层提单:由海运承运人向货运公司签发的MBL,以及由货运承运人或NVOCC向实际托运人签发的HBL。
卖方在发货前开具的初步发票,列出货物、价格和条款,通常用于确认订单并申请付款。
一份详细说明货物包装方式的运输文件,包括每个纸箱、箱子或托盘的包装数量、内容、重量和尺寸。
承运人在原货被退回后,允许收货人在不提交原始提单的情况下收货。
一份不可谈判的海运单证,允许指定收货人在目的地不出示任何原始纸质文件的情况下收集货物。
航空货运不可谈判运输单据,作为货物的收据和运输合同,并用11位数的号码用于跟踪货物。
卖方为货物、数量、价格和条款(海关用于评估关税)以及买方付款而支付货物的最终账单。
承运人的预订确认,即为船舶预留空间,并允许托运人收集空集装箱进行装载。
货物到达时,承运人通常会告知其提单上的公司或人员,通常由买方、海关中介或目的地代理人告知。
向承运人寄送货物和合同的一方,通常以提单或航空单项为承运人的托运人。
运输单证上指定在货到货方,通常是买方或进口商,或在发货时为银行发货。